張家界中院開庭審理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段志剛受賄案
2025-12-02 12:31:38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輝 | 作者:張曉 陳醉 | 點擊量:699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曉 陳醉)12月1日,湖南省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段志剛受賄一案。張家界中院院長陳建新?lián)螌徟虚L,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羅樹中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08年至2025年,被告人段志剛利用擔任衡陽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衡陽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wù)副市長,衡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wù)便利,為相關(guān)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受讓、項目承攬、煤礦整合、職務(wù)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其弟段某強(另案處理)收受相關(guān)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18余萬元,其中938萬元尚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guān)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段志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guān)出示了相關(guān)證據(jù),被告人段志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段志剛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事實和罪名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